門診領藥須知
一、
1. 就診完後,請攜帶處方箋至本院區一樓大廳收費處辦理結帳。
2. 再依處方箋右上角「領藥窗口」之註記,辨別是至「院外健保特約藥局」、「院 內門診藥局」、或其他領藥處所領藥。
3. 若藥師發現您的處方內容需與醫師詳細確認並修改者,則請回原就診診間更換新的處方箋,並請再次至收費處辦理結帳後,才至藥局領藥。
1. 持交付處方箋辦理結帳者,本院之收費未包含藥品自付費用;如有藥品部分負擔或自費藥品需付費時,由院外之健保特約社區藥局自行收取。
2. 一般領藥時間:週一至週五8:30至17:30(配合門診作業時間)。
3. 公館院區藥品諮詢電話:(02)8733-9313。
4. 一般門診處方箋三日內有效(含就診當日及例假日)。
5.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三個月內有效,兩次領藥時間須間隔至少二十一天。憑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時,需持處方箋、健保卡及身分證,方予受理。
相關連結
總院藥劑部
藥品保存方法
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問答集
臺大醫院公館院區藥劑科
電話:(02) 8733-9313
傳真:(02) 2735-8552